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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几宗诈骗合作医疗案件引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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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我市查处了四宗诈骗农村合作医疗款项的案件,四宗案件中违纪分子作案达18次,诈骗合作医疗款项共84933.8元。涉案人员中有社会人员、也有村干部,甚至还有个别村支部书记参与。四名党员中,一名因情节较轻微,被免予党纪处分,另外三名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一名还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
   从被查处的四宗诈骗案的作案方式来看,主要有三种:一是采取“补救措施”的方法。即没有办理合作医疗的村民在患病住院治疗后,某些村委干部违纪为其“补办”手续,以此手段实施诈骗。二是不法分子利用已参加合作医疗村民的合作医疗资料,伪造村民曾经住院治疗的事实,以虚假的住院治疗发票和相关住院资料进行诈骗。三是已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由于患病时在私立医院住院治疗后不能报销医疗费,于是通过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弄来虚假的住院治疗发票和证明骗取合作医疗。以上三种诈骗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法分子都是通过伪造村民在外地就医的虚假事实进行诈骗。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对减轻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逐步得到了农民的欢迎,但在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过程中,也隐藏着一些问题。
   一、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民对医疗消费普遍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偶然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因此,参与合作医疗意愿不强。在实际生活中,农民不是患致命的大病一般不到医院治疗,有的是为了省钱、有的是确实没钱上医院医治,认为在农村的一些私人小诊所开点药丸或自已在家弄些“土单方”吃就行了,致使钱花了但病却久治不愈,小病拖成大病,这时才想起合作医疗的好处。为挽回损失,于是动了合作医疗款的坏主意,有些原则性不强,但“同情心”强的党员干部,看到村民因病拖累的情况,出于“同情心”或小恩小惠的诱惑,于是就想办法给予“帮助”,与不法分子共同诈骗合作医疗款项。
   二、合作医疗管理者的责任心及法制意识不强。前两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审批制度是从下而上的,即是先由村委会一级开始初审,然后再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并报销。为了方便村民办理合作医疗的报销,其程序和手续较为简单,有些负责审核把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村委干部责任心不强,审批时马虎应付,把关不严,对相关的资料及住院发票不进行认真审核,不能在审批关上发现存在的诈骗行为。有些村委干部甚至与不法分子共同作假,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失去了党性和原则,利用审核权与不法分子共同诈骗合作医疗款项。
   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按规定,患者住院在三天内家属必须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报告备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农民的意识还不够强,相当部分住院治疗的村民都不能按时到镇合作医疗办报告备案,特别是一些人户分离的农户因在外地居住,患病时在住地就医不能及时回来报告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报到制度落实不到位。另外,合作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和医院的联系不够密切,对村民住院治疗的信息欠缺及时的沟通;资金管理运作的透明度不够高等因素致使合作医疗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以上合作医疗在报销审批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相关部门的重视。为发挥好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作用,杜绝不法分子侵犯合作医疗款项问题的发生,消除合作医疗参保过程中农民的消极思想,特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要通过正面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所体现的好处有更多的了解,改变部分农民对合作医疗存在的消极看法,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深入人心,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使农民遇病治疗有保障,直接体会到国家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惠。
   二、要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报销审核管理机制。违纪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十分重要。
   1、合作医疗款项的收取、报销审核涉及到镇合作医疗办、镇财政所、市卫生局及相关医疗单位等多个部门,对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明确,职责要分明,使这些部门在合作医疗款项的管理上能够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协调。
   2、要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分离的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运用网络系统管理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信息、资金,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各职能部门、医院之间的联网,使各职能部门和医院之间的信息系统互通。最好能使用网络系统在网上进行报销审批,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通进行诈骗,同时,也可大大方便患病住院农民办理相关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要改进办公设备,通过运用先进的设备鉴别真伪,改善在审核中工作人员无法辨认伪造住院发票和相关报销材料的问题,使假的东面无法蒙混过关
   三、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庞大,涉及面广,要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加强审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同时,要建立奖惩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对举报诈骗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进行诈骗的,一经发现坚决严惩。
   四、要加强法制教育,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要把政治思想强,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选派到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岗位,把好资金出口关。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抗腐防腐能力和业务水平。(供稿:英德市纪委案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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